唐聚五(1891-1939年),原名唐福隆,字甲洲。1898年4月20日生于吉林省双城堡新厢兰三屯(今属黑龙江省双城县)。1915年入奉军27师当兵。历任排长、连长、营长。1927年军校毕业后任第3军团卫队旅4团团长、4军团卫队旅4团团长。1928年12月29日任辽宁省防军1旅1团中校团附。1931年9月25日升任新建1团团长兼辽宁民众自卫军总司令,统率19路抗日军队(后增加到37路)。1932年8月21日代理辽宁省主席兼辽宁自卫军中将司令。11月任东三省抗日义勇军3军团总指挥1933年4月任军委会北平分会中将参议。5月26日加盟察哈尔抗日同盟军。8月25日所部为29军收编为团。1938年7月23日任东北游击中将总司令。1932 年3月21日,唐聚五等人在桓仁召开秘密会议,出席会议的代表达30余人。经过会议研究决定,成立辽宁民众救国会和辽宁民众自卫队。救国会设政治委员会和军事委员会,唐聚五为军事委员会委员长。军事委员会,设辽宁民众自卫军总司令部,公推唐聚五为总司令。会议决定4月21日,举行起义。辽宁民众自卫军在唐聚五的领导下,队伍日益强盛,至8月份队伍已扩大到37路,近20万人,与日伪军战斗100多次,收复东边道14个县。辽宁民众自卫军成为东北义勇军的一支生力军。1932年8月,张学良决定在通化成立辽宁省临时政府,领导辽宁人民进行抗日斗争,并委任唐聚五为辽宁省政府代理省主席兼辽宁民众自卫军总司令,授中将军衔。在唐聚五的领导下,与日伪军激战多次,给敌人以有力地打击,极大地鼓舞了抗日军民的斗志。1939年5月,唐聚五在与日伪军的激战中,不幸壮烈牺牲,时年仅41岁。1940年4月10日,中华民国政府特以1260号褒扬令明令褒扬。 |